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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市,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可以从7月1日起单独报销

来源:佛山日报作者:邓福琳更新时间:2020-07-18 01:06: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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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可以从7月开始单独报销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恶性肿瘤相关事项的通知》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从7月1日起,将恶性肿瘤(放疗)与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分开,取消原剩余月份的限制,员工可享受4万元/年的报销待遇。

在佛山市,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可以从7月1日起单独报销

根据现行《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属于同一疾病。如果参保人从申请手续到社会保障年度结束的一年内不满12个月,则本年度门诊特定疾病的实际限额按剩余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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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诊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和热疗)分为两种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放疗)和恶性肿瘤(化疗和热疗)。经社会保障机构批准,享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的门诊参保人员的待遇自受理之日起至当年社会保障年度末有效。员工限额标准为4万元,居民限额标准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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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恶性肿瘤(化疗)取消了原规定的剩余月份,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无论申请程序后是否超过一年,都将采用一年的标准,这样调整后,患者将享受更多的福利。

在佛山市,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可以从7月1日起单独报销

据悉,此次调整将从7月1日开始实施。从现在到5月19日,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到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传真:83321621

邮箱:yiliaobaoxianke@fsld.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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