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警方带回了街上被遗弃的婴儿,调解员轮流照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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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察带回了街上被遗弃的婴儿,调解人轮流扮演“母亲”
前天早上,热情的市民向警方报告,他们发现一名女婴被遗弃在街上。禅城公安祠堂派出所的警察把孩子带回了家。派出所的调解人和阿姨轮流做孩子的“母亲”,上班时不要忘记给孩子喂奶。后来,在孩子们被福利院收养后,“母亲”仍然感到不情愿。
5月20日上午7点,禅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石东路附近有一名弃婴。在周围地区巡逻的警察局很快到达了现场。经过检查,警方确认婴儿是一名女婴,穿着婴儿服装,裹着毛毯,大约两三个月大。女婴旁边还有一个编织袋,里面装着一些母乳喂养产品、玩具和衣服,没有留下婴儿的身份信息。
警察很快走访并调查了周围的人,但他们仍然没有发现婴儿的身份和父母。确认无人认领后,警察小心翼翼地抱起女婴,把她送回祠堂派出所。
回到祠堂派出所后,因为警察要外出处理警察,派出所调解室的工作人员主动照顾女婴,轮流做临时“母亲”。
"这孩子还小,她忍不住要照顾她。"姜晓辉是祖庙派出所的调解员。当她接手时,孩子正在哭。她把孩子放在警察局大厅的长板凳上。首先,她浸泡了一瓶牛奶,并把它放在合适的温度。然后她熟练地给孩子换上了新尿布。这孩子正在吮吸牛奶,很快就安静下来了。
下午,经过全面体检后,警方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将孩子送到石东路儿童福利院收养。“我希望她能健康成长,那很好。”临别时,江小慧还吻了孩子的脸颊。
禅城警方称遗弃婴儿是严重的犯罪。《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老年人、年轻人、病人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他们有义务赡养或拒绝赡养他们。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遗弃婴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禅城警方已对弃婴事件展开调查,并呼吁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尽快找到孩子的父母。与此同时,他们希望孩子的父母能认识到错误,并尽快把孩子带回来。
标题:佛山警方带回了街上被遗弃的婴儿,调解员轮流照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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