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以来,佛山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增加了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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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7月以来,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了38-257元
享受的待遇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从7月1日起,佛山的“城乡居民保险”将分10个等级支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申请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38元~ 257元。6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方案》。
支付标准分为十个等级
据悉,佛山市现行的“城乡居民保险”标准分为五个支付档次,最低360元/年,最高840元/年。此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0个档次,每年360元至3600元不等,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月缴费。
此外,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60岁以上)且距参保年龄不满15岁的参保人员,可自愿申请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据悉,该项目可使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38元~ 257元。
养老金福利随着消费物价指数而变化
根据通知,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提出了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具体工作方案。
此外,自7月以来,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从人均每月120元增加到135元;自2015年7月以来,平均月收入已增至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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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的通知》最近也得到审议通过。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率不低于90%;二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45%。调整后,佛山市城乡居民在政策范围内自费住院的平均比例达到80%,最高年度报销限额不低于6万元。新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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