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份以来,佛山市提高了城乡低保主要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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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将从明天起提高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报销比例
昨天,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市将在政策范围内提高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最高报销比例不低于90%。
自2012年12月3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在政策范围内,全市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比例达到60%以上,最高年度报销额度为5万元。
今年,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我市决定在政策范围内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比例。其中,一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率不低于90%,二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80%,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70%,外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45%。最高年度报销限额不低于6万元。
标题:自7月份以来,佛山市提高了城乡低保主要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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