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6月底之前,黄标车在地级及以上城市被禁止
本篇文章1249字,读完约3分钟
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和商务部编制并发布了《2014年消除黄标车和旧车实施计划》。根据该计划,到2015年6月底,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将被限制和禁止驾驶黄色标签。
该计划要求重点区域的地级以上城市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和禁行区的划定;在2014年底之前,限制区内的黄标车辆将受到时间限制,城市核心区将全天禁止通行。加强黄标车道路检查和道路检查执法力度,加强符合强制报废标准且未被取消的车辆执法力度,努力做到“一查一检一处理”。
该计划提出,从今年9月起,黄标车环保和综合性能测试的频率将增加到每季度一次;排气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发放环保检验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
该计划要求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提前取消激励性补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原则,对淘汰黄标车和旧车的车主给予信贷支持,购买新车。与此同时,该计划鼓励汽车公司采取优惠措施,如在提前淘汰黄标车和旧车后,给予购买新车的用户优惠。效益金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等级根据不同型号和销售价格进行划分。当取消黄色标签汽车和旧车车主购买新车时,公共交易平台出具的盈利凭证将用于抵消购买价格。
什么是黄色标签汽车?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旧车是指不符合国家现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即使用时间长、污染控制水平低的车辆。
广东黄标车淘汰措施(百度百科)
截至2014年8月底,四市相关部门完成了辖区内黄标车的识别工作,并完成了数据共享、电子捕获设备维护和限界标志的完善。今年9月和10月,我们将重点抓获一批不同黄标车辆通过限制区,并进行处罚,收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累执法经验。
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11月15日,为解决黄标车在不同城市闯环境保护禁区难以处罚和监管的问题,广东省公安厅宣布了一项联合执法试点计划。广州、深圳、东莞和佛山的环保和公安部门将联合取缔黄标车,并将建立统一的黄标车数据库,定期交换数据并更新数据库。
各地区应每天更新黄标车数据库,每周向省环保部门报告,通过省政府信息资源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该工作人员表示,处罚标准也已统一,闯出禁区的黄标车将被处罚500元一次,扣3分。值得提醒的是,黄标车的车主,同一辆黄标车只会因当天在市区内首次闯入禁区而受到处罚。
在试点方案中,如果车主不同意处罚决定,他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车主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告知车辆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核实。车辆注册地环境保护部门收到验证函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重新鉴定结果,并抄送交通违章者。回复必须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的联系信息。
交通警察部门收到答复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发现错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违法记录。
标题:在2015年6月底之前,黄标车在地级及以上城市被禁止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3169.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