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关于防疫控制期间清明节清扫活动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防疫控制期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知
今年清明节期间,是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传入和传播的风险依然存在。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集中,防止清明节引起的疫情蔓延和反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国务院、省、市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将2020年我区防疫期间清明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现在起,殡仪馆、墓地、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以及宗教场所等服务机构将暂停现场服务接待;地区殡仪馆暂停守灵和遗体告别等相关的聚会业务。
2.从现在开始,严禁上山扫景;严禁在山林、草原、道路、广场、社区等进行现场祭祀。烧香、烧钱、燃放烟花爆竹;停止一切现场集体崇拜,不在祠堂、民间信仰场所等场所举行宗族和集会崇拜活动。
第三,全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将提供网上祭祀、鲜花等替代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悼念死者、缅怀先人的需求。广大市民和朋友也可以通过“广东省事”的“扫云”来表达对祖先的怀念,如开展网上扫云、在家缅怀、留言等。
第四,要求广大群众和朋友及时通知异地亲友,以及准备回乡祭祖的华侨、港澳台同胞,暂停回乡扫墓,在异地文明安全地表达对先人的怀念。
5.请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区防疫期间清明节的相关措施,以绿色、文明、简单的牺牲来扫清新的风,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作为先人最深的记忆。
6.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和积极宣传有关防疫工作措施,传递文明理念,树立文明新风,以身作则。
让我们团结一致,团结一致,共同赢得防疫和控制战争,用抗击疫情的好消息安慰我们的祖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相关措施的时间另行公布。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一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标题:佛山市高明区关于防疫控制期间清明节清扫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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