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慈善协会发布规定:农民工子女大病可以救助
【最高救助金额为17万元】《佛山市慈善协会大病儿童医疗救助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发布。根据《细则》,市慈善机构每年将拨款作为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用,救助对象包括佛山市登记的0-18岁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此外,在《规则》中增加了地中海贫血儿童医疗援助项目。
救助对象:当地户籍在0~18岁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的贫困儿童
援助范围:新颁布的规定增加了对地中海贫血儿童的援助,同时扩大了援助对象的范围,从佛山本地登记的儿童到居住在佛山的儿童,包括在佛山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子女。
根据新的细则,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或地中海贫血的贫困儿童家庭,其月人均收入为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四倍或以下,并且其自筹部分在一年内达到2万元或以上,可向市慈善协会申请援助。每日治疗患者的最高缓解限额为2万元,接受心脏瓣膜修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患者的最高缓解限额为15万元。
下一页是《佛山市慈善协会重症患儿医疗救助管理规定(试行)》!
标题:佛山市慈善协会发布规定:农民工子女大病可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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