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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提出电商领域:用户有权要求15日内退回所交预付资金

来源:佛山日报作者:邓福琳更新时间:2020-10-12 13:27: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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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日报》12月20日电记者佘颖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20日呼吁,目前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应明确立法规定,应对和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定金和预付款问题,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中消协提出电商领域:用户有权要求15日内退回所交预付资金

今年以来,共有自行车、网上拼车等电子商务运营商向消费者收取押金和预付款,并将收取的款项挪作他用的事件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在经营不善或停止经营时的权益。在这方面,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收取用户存款和预付款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保证金时,应当采用商业银行或支付机构“预授权”冻结的方式。保管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标的物的实际价值。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如保证保险、银行信托、第三方担保等。未提供担保的,不予收取。

中消协提出电商领域:用户有权要求15日内退回所交预付资金

鉴于退款困难,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支付预付费的用户有权在付款之日起15天内要求退款,但不说明理由。如果用户支付定金或预付款,他有权要求取消定金“预授权”或退还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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