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总体充足 风险抵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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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傅秋实报道,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0次工作会议,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总体上是足够的。截至第三季度末,本次会议涉及的167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比上季度末下降1.7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1%,比上季度末下降0.7个百分点,明显高于100%和50%的合规线。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7%、247%和331%。此外,对这167家保险公司的综合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共有112家A类公司、52家B类公司、1家C类公司和2家D类公司。
会议认为,中国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领行业在回归原点、转型升级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个人保险长期保险产品比重继续上升,全民保险比重逐步下降。截至第三季度末,167家公司实际资本总额为3.2万亿元,比上季度末增加1282亿元;综合偿付能力超额1.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20亿元;寿险公司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比上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并在过去两个季度持续上升。总体而言,保险业主要指标运行平稳,抵御风险能力稳步提升。
会议强调,当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学习,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做好“1+4”系列文件落实工作,严格防控风险,牢牢把握无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标题:偿付能力总体充足 风险抵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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