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14省市试点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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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中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整合试点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四部门决定在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等14个省市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整合处理”试点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上综合处理”包括责任认定、索赔计算、网上调解、网上评估、网上诉讼和一键理赔等流程。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应建立健全诉讼与调整的对接机制,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建立网上综合处理平台,努力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式理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与追偿、法律咨询等网上处理和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和保险业应积极配合。
标题:四部门:14省市试点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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