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继续加大对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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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陈聪)记者23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注册执业药师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挂证”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所谓执业药师“挂职”是指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转让、借用(出租)给药店注册,但不履行执业药师职责的行为。执业药师未能在药学服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指导公众合理用药,是一种严重的不诚实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出现“丢证”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聘请专职执业药师的成本较高,因此一些零售药店投机取巧,铤而走险,采取借用(租借)执业药师证书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一些执业药师在利益面前迷失了自我,并借此机会将其资格证书借给(出租)给非法零售药店。
该负责人指出,为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威慑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吉林、江苏、安徽等12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对65名有“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进行了曝光。该公告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以公布名单的形式揭露执业药师的“挂证”行为。除本次发布的12个省份的统计数据外,其他省份的情况将在随后的汇总中发布。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许多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打击了执业药师持证上岗现象,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日常检查中,非法零售药店往往以执业药师临时休假等为由逃避检查。,而监管当局长期采用的“人对人”方法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因此很难对执业药师的证书进行监督和鉴定。即使“悬挂证书”得到了验证,也只会对所涉及的执业药师予以取消,这一点从未被公开披露过。对“挂证”人员的具体惩戒措施尚未出台,一些药店和执业药师仍有幸寻求“挂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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