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监管从柔性引导转向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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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傅秋实
10月26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了10封监管信,涉及华辉人寿、中国联合保险、李安人寿、新泰人寿、宏康人寿、长江财产保险、华安金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鼎河财产保险、安信财产保险、长安责任保险。十封监管信都指向公司治理。其中,四个问题突出: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机制不到位。
记者注意到,10月11日和10月18日,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出6封行业公司治理监管信。关于同一问题监管函的密集发布,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上半年对全行业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进行了首次现场评估。公司治理评价是对整个行业公司治理问题的“听诊脉搏”和全面体检,基本摸清了行业公司治理风险的现状和基础,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根据评估结果,中国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配套监管措施,按照不同级别进行了分类,奖优罚劣。一是公告充分披露了130家中资机构和51家外资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价结果以及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二是定点反馈,对被评估公司进行一对一的反馈,督促整改不足。三是抓住重点,对一些问题突出的企业采取监督谈话、出具监督函、行政处罚等监督措施。四是严格查处严重违法行为,跟踪开展违法违规线索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月26日发出的监管函明确要求相关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公司以此次评估整改为契机,全面发现公司治理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关联交易,监管函明确禁止部分公司与其主要关联人在6个月内进行关联交易。就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监管措施的目的是敦促关联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防止股东将保险公司视为“提款机”。这也是中国保监会首次直接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市场行为采取监管措施,表明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已经从注重制度建设转向制度建设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
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采取禁止性措施,这表明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的监管正在从柔性引导向刚性约束转变。据记者了解,中国保监会还将发布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拥有非法股权的公司实施强制退股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同时,中国保监会将继续加强对保险公司治理规则和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和严肃性的监管,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种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将日常监管和违规记录与分类监管评价和公司治理评级挂钩,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监管的刚性约束力。
标题:公司治理监管从柔性引导转向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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