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超过4%
本篇文章651字,读完约2分钟
9月26日,国家统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的规定和要求核算后,2016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0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0%。%(不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增长率高4.4个百分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14%,比上年增长0.17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显示,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比重稳步上升,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在文化及相关产业中,按行业划分,2016年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为11889亿元,比上年增长7.6%,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38.6%;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2872亿元,增长13.0%,占比9.3%;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6024亿元,增长17.5%,占比52.1%。从活动性质看,文化产品生产增加值196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63.8%;文化产品增加值11130亿元,比上年增长9.5%,占比36.2%。
数据显示,2016年,在新闻出版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播服务、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文化休闲与娱乐服务、文化产品生产中涉及的工艺美术生产七大类中,前三位的增值服务是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文化信息传播服务和工艺美术生产。前三位增长率分别是文化信息传播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记者屈小燕)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超过4%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7250.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