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加“自治” 重庆巫山收放之间管好农村“保命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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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本报重庆7月24日电(陈茂林、郝)“这山平塘是我们的‘救命塘’。我们的农田灌溉在他家里饲养的牲畜,并依赖它。”23日,重庆市巫山县当阳乡高坪村二社石家岩塘旁,村民石正在锄头清渠。
石家岩池塘建于1980年。由于年久失修,坝体开裂,导流渠、泄水渠堵塞,池塘泥沙淤积,基本没有蓄水功能。为了解决牲畜的灌溉和饮水问题,石、、史玉柱等十多户村民向村里汇报了情况。
“在得知县水务局已将平塘危山整治纳入“先建后补”的建设项目后,我们立即向县水务局申报石家屯塘整治。”当阳镇副镇长告诉记者,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石等村民代表社里县水务局签订了“先建后补”的协议,并根据协议在水务局和镇政府的指导下确定了施工队伍,组织受益者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目前,项目已经完工,5万元“先建后补”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作为直接关系到山区农民生产生活的‘救生塘’,其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一直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巫山县水务局副局长陈告诉记者,从2016年3月起,为了改变作为运动员、负责工程建设、负责裁判、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的缺点,巫山县水务局要求县政府。之后,决定饮用水安全工程由乡镇业主实施,县城山坪塘改造实行“先建后补”。在这个过程中,急需用水的山区农民首先提出申请,县水务局和镇(,
“虽然山坪塘的改造是一个‘先建后补’的工程,是由受益群众或乡镇组织实施的,但我们不是司库。”巫山县水利站工程师程华表示,为了确保山坪塘的整治效果,县水务局对参与施工的施工单位和受益者进行了培训,并加强了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这些项目只有在县水系统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质量经过检查并通过验收后,才能得到‘先建后补’的资金。”程华说道。
2016年,巫山县通过“以乡为主,先建后补”的措施,掀起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高潮,投资1.92亿元,建设了495个新的饮水安全工程,提前一年完成了120个贫困村的饮水安全任务;投资3025万元完成605山坪塘整治,为全县扶贫开发奠定了坚实的水利基础。”巫山县水务局局长何伟说:“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如果这些已建成的农村水利设施继续有效运行,管理是管理的关键。”
对于何伟提出的“管理是关键”的结论,官渡镇水库村第三社会主席黄舟深受感动。
"山平塘修复后,群众用水矛盾加剧."黄还记得,2015年10月,该社区的两个人因用水发生争执,导致两人住院。
“当时群众用的水是‘手快,手慢’,所以水纠纷时有发生。”黄告诉记者,2016年5月,在县水务局和官渡镇政府的指导下,水库村成立了4个农村用水户合作社,是全县第一个,通过“一案一议”制定了章程,建立和完善了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了管理和保护措施,在水价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了用水村民自治。
"我们合作社每年的水费收入超过2万元."黄说:“2万多元的水费全部用于工程维护和管理。不足部分,合作社也可向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实行‘有偿用水’后,我们不再乱丢水了。去年我只放了4个小时的水,给协会付了40元,一个小时就转给别人,收了25元,交给协会的10元,一年到头都在算账。我种了四英亩的稻田和两英亩的旱地。花25元的水费真好!”村民陈手指骨折,数着水费单。
"现在全县所有乡镇都有农村用水者合作社."何伟告诉记者,通过成立农村用水户合作社,山坪塘等农村水利工程进入了“人管、收费、修坏”的良性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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