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上调养老金 定额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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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人民政府和社会福利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湖南省对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和上调。在增加每人每月50元定额标准的基础上,还将根据缴费年限等进行调整。、以及老年人、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职工等群体将适当倾斜。
“省内调整退休福利工作已于7月31日前完成,待遇(补助)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据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湖南省连续第十三年调整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6年后,这一调整是为了再次同时提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这进一步体现了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据悉,此次调整是“一般性配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组合。固定一般调整是指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职工),每人可享受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50元。
在全纳调整的基础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作年龄)缴纳3.1元,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一次。如果付款期小于一年,则记录为一年(付款期按月计算);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参加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原因伤残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调整增加145元。
“适度倾斜”主要针对老年人、企业退休干部、边远困难地区企业退休职工等群体。2016年12月31日前70岁以上(含70岁)至8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获得30元的基本养老金。
标题:湖南上调养老金 定额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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