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新规
广东省于2月1日正式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些措施为妇女的一系列特殊时期提供了详细的保护,如月经、怀孕、产假和哺乳,以及保护措施,如更年期和性骚扰。
在未来,女性同胞将不再需要带着月经勉强工作,她们将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自己的孩子后,生产!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休息的新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这些规定的亮点是什么?
1.月经期间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办法》建议,对于连续从事站立作业超过4小时的女工,经其本人申请,雇主应在月经期间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劳动保护卫生费。
2.怀孕7个月以上,你可以每天休息1小时
《办法》还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应减少劳动或安排其他适合她们的岗位。如果诊断为堕胎确实需要休息,堕胎的休息时间应视为病假。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应当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休息时间视为其正常工作,并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工作;对于从事站立作业的女工,她们也应该在工作场所有休息座位。女职工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视为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3.企业应每天安排1小时的母乳喂养时间
《办法》规定,如果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有实际困难,她可以根据自己的申请并经雇主批准,休哺乳假,直到婴儿满一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决定。雇主不得延长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女性雇员的工作时间或安排她们上夜班。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的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一名女工生了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她将每天增加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和在单位来回哺乳的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和哺乳室等设施。
4.更年期女性员工减少了她们的劳动
《办法》还规定,女职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申请,适当减少劳动量或者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
用人单位可以每1-2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检查,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
5.雇主应该及时处理性骚扰
《办法》还规定了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如果女雇员在工作场所受到性骚扰并向雇主举报或投诉,雇主应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雇员的个人隐私。
标题:佛山市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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