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为欣泰电气IPO提供服务的律所
本篇文章181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时报网络。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30日中午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北京东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客户进行处罚。发现东一律师事务所在为新泰电气ipo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出具了含有虚假记载的文件。责令东一学院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180万元罚款;签署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和陈分别被警告和罚款10万元。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证监会处罚为欣泰电气IPO提供服务的律所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1257.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