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起,佛山的关键低收入居民预计将获得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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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的关键低收入居民有望获得价格补贴。8月份消费物价指数上升了2%
食物涨价了,但衣服却降价了。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小组昨天发布了我市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2.0%,环比下降1.0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八类消费价格呈现“六升二降”的趋势。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6%。其中,新鲜果蔬价格上涨23.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7.3%,鸡蛋价格上涨6.7%,水产品价格上涨3.8%,新鲜蔬菜价格下跌7.7%。而服装价格下降了1.9%。其中,服装价格上涨0.9%,鞋类和头饰价格下跌8.9%。
其他类型的消费价格同比略有上涨,其中烟酒价格上涨0.5%,家用设备和维修服务价格下跌0.2%,医疗保健和个人产品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讯价格上涨0.7%,住房价格上涨0.7%。在分项中,家庭服务和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了6.5%,旅游价格上涨了8.3%,这是显而易见的。
佛山的关键低收入居民有望获得价格补贴
从明年开始,佛山对低收入人群的临时价格补贴有望提高。记者昨天从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该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补贴与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重点低收入居民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最低20元/人/月提高到30元/人/月,现已公开征求意见。
补贴以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为参考数据,启动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稿指出,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单个月涨幅不超过6%时,每人每月补贴30元;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上涨6%以上时,低收入居民、特护人员和危重居民每月补贴50元,失业保险人员每月补贴30元。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在一个月内出现负增长时,补贴将停止。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在一个月内同比增长不到6%时,补贴将停止。
据市物价部门介绍,这份征求意见稿是在原文件的基础上略作调整的。一是提高补贴目标,将城市关键低收入居民纳入联动机制的价格补贴范围;二是调整补贴标准,即从原来每个家庭20元/人/月的最低价格补贴标准,调整到30元/人/月。
[关键低收入居民]
享受全市临界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界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界标准,以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增长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10元/人/月。符合本标准并在佛山有户籍的城乡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咨询或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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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佛山消费物价指数同比上涨2
根据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小组昨日发布的数据,上月佛山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比7月份低1.0个百分点。按月计算,整体消费物价水平与七月份相同。
根据消费物价指数统计,在八类消费价格中,食品价格继续“领先增长”,同比增长4.6%。其中,新鲜果蔬价格上涨23.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7.3%,鸡蛋价格上涨6.7%,水产品价格上涨3.8%,新鲜蔬菜价格下跌7.7%。
1-8月,佛山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增长2.5%,比1-7月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9%,烟酒价格上涨0.4%,服装价格上涨1.8%,家用设备和维修服务上涨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2%,交通和通讯上涨0.3%,娱乐、教育和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0.7%,住房上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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