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临时占道亭范围要求
根据以下规范设置临时车道亭:
(一)一类道路两侧、主要景观区、教育场所和所有机动车道不得设置临时占用亭;
(二)绿化带至机动车道的人行通道宽度小于2米,不得设置临时占用亭;
(三)各类消防通道、绿化带、人行天桥和地下人行通道不得设置临时占用亭;
(四)在二类道路的人行通道上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时,应当留出不少于2米的人行通道,不得占用盲道和绿道;
(五)在三类道路的人行通道上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时,应当留出不少于1.5米的人行通道,不得占用盲道和绿道;
(六)各类商业综合体经业主同意并报城管执法部门审查后,可在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摊点,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七)临时占道摊点不得影响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八)临时占用摊位不得在地面设置固定附属设施,不得损坏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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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临时占道亭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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