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复工新政策:企业招聘新员工时可获得1000元/人的补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导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南海区各企业加快复工生产,根据《稳定南海企业十五条》(以下简称《恢复南海工作十条》)的政策意见,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员工重返工作岗位
(1)如果企业通过佛山市交通公司组织外来人员乘坐包车或企业间拼车返回岗位,政府部门将安排专人协调解决转移过程中的各种交通问题;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实施的,按照省内150元/人、邻省300元/人、非邻省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包车补贴;3月11日至3月31日实施的,对企业的包车补贴按省内100元/人、邻省200元/人、非邻省300元/人的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
(2)充分发挥东西部省际劳务合作平台和省内区域劳务合作机制的对口支援作用,通过组织专列为返乡农民工提供点到点的旅游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人员和车辆接送到企业或目的地。(负责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第二,增加企业就业保障
(3)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如本地区企业首次招用南海员工,并依法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将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增员补贴。如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该地区企业提供人员招聘服务,且被录用人员首次在南海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补贴。(负责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四)2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企业接受学生在职业院校(含技术院校)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实习补贴。(负责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5)大力支持企业解决就业问题。结合“南粤春暖”、“春风行动”等春季系列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强化求职招聘服务智能化升级,依托佛山人才网积极开展南海网上招聘活动。大力收集空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引导网上对接,对疫情影响就业大的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跟踪协助。积极与对口劳务合作地区的人力和社会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通过网上招聘吸引农民工安全有序地在我区工作。(负责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稳定文化旅游和餐饮企业的经营
(6)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商业影院,以及达到规定(上限)规模的旅行社、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实体,将按2019年第一季度进行补贴。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的10%,上限金额根据年度营业收入规模确定。计算标准见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季度后在我区注册纳税的企业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区文光旅游体育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七)加强对文化体育旅游企业的融资支持,将规范(有限)的文化体育旅游企业纳入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子基金。本办法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八)对我区互联网服务场所给予一次性三个月光纤费补贴。(负责单位:文光区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
(9)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本地区餐饮企业员工免交在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办理健康证明的费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卫生局、区财政局)
第四,提倡减租和免租
(十)在区、镇两级租赁国有资产产权的中小企业租户减免租金的基础上,倡导村(居)民在疫情期间适度减免租赁集体资产产权的中小企业租户的租金,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鼓励社会资本所有者在疫情期间适当降低租户租金。(负责单位:区农业和农村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V.其他事项本政策意见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果该政策意见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政策意见相一致,按照“高不低”的原则给予经济奖励。除另有规定外,其他政策的执行期为防疫和控制期。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标题:南海区复工新政策:企业招聘新员工时可获得1000元/人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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