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不再有效,必须每年背书一次
据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是中国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目前,中国有4369万流动人口,其中950万人已经居住了不到半年,他们很容易再次迁移甚至返回原籍。
根据上级法律的规定,居住登记半年后发放居住证可以避免居住证的浪费,减轻公共服务供给的负担和财政压力。因此,2009年《条例》的部分规定已不能满足广东省流动人口的现状、特点和服务管理需求,亟待修订和完善。
《条例》明确规定,离开常住户口并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公民,如果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和连续学习的条件之一,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居住证。
同时,《条例》还重新设定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将原《广东省居住证》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普通居住证的规定扩大为不仅是居住证,而且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以及申请常住户口的证明。
重新设定居留许可的期限和背书条款:居留许可不再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每年签注一次,并在每满一年居住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重新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增加了义务教育、出入境证件和更换居民身份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
标题:佛山居住证不再有效,必须每年背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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