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佛山人工耳蜗植入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
近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12号)。根据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人工耳蜗将纳入医疗材料项目,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工耳蜗最高价格为76000元。
实际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应将实际价格的7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范围;
实际价格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规定最高限价的7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范围,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报销基金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的患者;
7岁以下的语前聋患者或18岁以下的语前聋患者,经过听力和语言康复后,具有一定的听说基础。
《通知》有效期为5年,各市根据资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个人购买人工耳蜗的比例。
标题:2018佛山人工耳蜗植入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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