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营管部主任:已对比特币平台划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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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管理部主任周学东在接受媒体独家采访时表示,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交易平台已经划定了监管红线,并制定了负面业务清单,要求交易平台不得突破这条红线。对严重违规的机构,将采取行政处罚或关闭取缔措施。建议将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纳入正在进行的全国互联网金融整顿范围,并对其进行严格整顿和监管。
据《中国证券报》14日消息,周学东表示,近年来比特币交易备受关注,有很多正面和负面的声音。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ec)最终拒绝了设立比特币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申请,表明即使在资本市场最发达的美国,监管机构也对比特币交易的风险持谨慎态度。
周学东指出,今年1月以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重大风险:一是部分机构涉嫌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包括杠杆交易、融资与货币、持续竞价、集中撮合等。;第二,一些机构没有建立反洗钱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这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的一个渠道。此外,一些平台存在宣传违规、技术安全风险和平台相关业务风险。
周学东表示,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仍在进行中。显然,今年各方面的监督只会加强,不会放松。因此,建议将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纳入正在进行的全国互联网金融整顿,并建立和严格管理监管规则。
周学东指出,除了现有的金融和经济法律法规,中国对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的监管规定非常有限。缺乏监管比特币和Litecoin等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的规范或准则。与此同时,比特币交易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责任。由于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建立,比特币交易监管仍需形成合力。
周学东表示,比特币将不会有一刀切的监管。短期内,中国应借鉴主要国家的做法,从区块链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角度出发,设定比特币交易和平台运营的观察期,并进行动态监管评估。同时,明确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的监管红线,建立负面业务清单,要求交易平台不得触及红线,做好风险防范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对严重违规的机构,可采取行政处罚或关闭取缔措施。
从长远来看,比特币虚拟商品交易平台需要全面监管。探索建立地方财务管理部门按照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实施备案管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和职责分工,履行职责,实施职能监管,包括金融信贷、反洗钱、外汇管理、业务范围、广告宣传、税收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建立主体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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