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计划限制全国三辆柴油卡车24小时运行
2019年9月16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关于实施国家三级及以下柴油车交通管理排放标准第一阶段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将限制柴油车的排放标准为“国家三级”及24小时以下。
受限对象
限制对象为不符合国家三级排放标准(简称国家三级及以下标准)的所有柴油卡车(包括外国车辆),军用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执法车辆等专用车辆除外。自限制之日起两年内,市政卫生、景观美化以及道路和桥梁维护领域的车辆不受此交通限制。
限制性措施和时间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一阶段限制将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佛山市新中心城区禅桂的货物限制区,顺德、高明、三水等中心城区已实施卡车交通管制措施的区域,禁止所有国家三级及以下标准的柴油卡车24小时进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对国家标准三级及以下柴油车辆发放限制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证。
陈桂新中心城区货物限制区:东至佛山一环路东线,南至何玥路、老三乐路,西至佛山大道、东平水道、佛山水道,北至巴海路、佛山水道。
顺德中心城区货物限制区:碧桂路、德胜路、105国道、红旗路、轮贵路、顺祥路、凤翔路、105国道、桂盘海封闭区(不含105国道、碧桂路、德胜路、轮贵路)。
高明中心城区限制货物区:东至姜妍路(高明桥以北、高明水以南),南至文化路、太和路、长安路、和祥路;西部为大德路和高明大道,北部为沧江路、月华路和和祥路(不含高明大道和中山路)。
三水中心城区货物限制区:东起与南海区接壤的顶子集,西至港口大道,南至北江大堤,北至广三高速公路(不含港口大道、北江大堤、广三高速公路)。
根据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和交通状况,逐步扩大国家三级及以下标准柴油车的限制区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
违章罚款200元,得3分
车辆违反规定进入禁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第一个月是限制性措施的试行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试行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处罚。
在征求意见的新规定中,
公众意见或建议应于2019年9月27日前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信息,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柳园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邮政编码:528000);
传真:83392865
电子邮件:dqhjk@sthj.foshan.gov
宣传原网站:7563541.html www.foshan.gov/hdjl/yjj/zqyjz/201909/t20190916。
标题:佛山计划限制全国三辆柴油卡车24小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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