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电动自行车出行指南
佛山人初航公共电动自行车
型号: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什么是“新国家标准”?
从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根据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踏板骑行功能;
2.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
3.重量不应超过55公斤;
4.电压不得超过48v,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瓦。
根据规定,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管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交付、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数量:首批1000辆红白相间的电动自行车已投放到乐从镇,覆盖了乐从、陈村、伦教、均安、杏坛等顺德区的城镇和街道。市民可以在有覆盖的城镇和街道上驾车,预计11月份顺德将实现全覆盖。
绿色圈是顺德区的可行区域,包括乐从、陈村、伦教、均安和杏坛
停车位数量:乐从镇有300个电子围栏停车位
停车位位置:乐从镇的停车位分布在乐从居委会、兴乐居委会、东平居委会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地铁、公园广场。
据了解,第二批1000辆共享电动车将于10月13日至30日推出
使用指南
用手机搜索并下载“人民旅游”应用程序,登录以实名注册,然后扫描代码取车。骑车后,将车返回指定的出口,系统将在APP完成练习后自动扣除费用。
收费标准:
收费是基于每分钟0.5元和0.2元的双向收费系统,每分钟收费20分钟,3元4公里。但是,如果您在指定的退货站退货,您可以享受长期费用的半价优惠。
(提示:为了加强对停车混乱的管理,请在指定的网点归还车辆。服务区外收取50元派车费,禁区内返回车辆收取50元派车费,服务区内停车位外收取5元派车费。)
有关注意事项
1.人民旅游车辆只供年满16岁的公民登记使用;
2.使用车辆时,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乘车,规范停车。那些破坏、毁坏或偷窃车辆、将车辆单独锁起来供个人使用、私下存放车辆等的人。,可能都涉嫌违法犯罪。
擅自销毁、盗窃或占用车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注意!以下是违法犯罪行为:
车辆或零件被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诸如拆除车锁、改变车身颜色、盗窃车辆及其零部件等行动。
恶意破坏。进行粉碎、焚烧车辆、销毁二维码等行为。,故意毁坏或损坏车辆的完整性,导致车辆失去或部分失去其价值。
擅自上锁,非法占用。为了单独使用,通过安装私人锁和隐藏非法占用车辆是不合理的。
挑起争端,制造麻烦。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制造麻烦,车辆被故意丢弃到河流和湖泊,或其他不容易找到的地方和零件。
使用二维码进行欺诈。在车身二维码之外设置二维码,使用户可以误作弊,骗取财物。
标题:佛山市公共电动自行车出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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