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老板酒后驾车与追尾相撞。被撞的司机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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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顺德老板酒后驾车,奄奄一息。卡车司机“逃跑”是完全负责的
今年二月,佛山一环路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顺德一位老板酒后驾车,在正常运营中撞上一辆大卡车,当场被撞死。卡车司机说他对事故一无所知,于是离开了现场。交警部门后来认定卡车司机逃跑了,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但卡车司机是否知道事故以及他是否“逃脱”成了争议的焦点。昨天,南海法院审理了此案。
顺德老板酒后驾车与追尾相撞
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2月11日。凌晨0点50分左右,一辆挂着安徽K牌照的大卡车正沿着佛山一环路的雅瑶桥缓缓行驶。几秒钟后,一辆豪华轿车迅速撞上了正在爬山的大卡车的尾部,而大卡车仍在继续行驶。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辆豪华车被撞得面目全非,司机是一名在事故中死亡的中年男子。警方全面分析了事故现场,推测事故已经发生。现场的尸体有酒精的味道,而且车没有刹车痕迹,所以死者应该是酒后驾车。死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0.3毫克/100毫升。
处理此案的警察发现了一辆大卡车的备用轮胎,上面粘着红色油漆。以此为线索,警方在7天后发现了这辆大卡车。随后,卡车司机刘也向交警部门自首。
据报道,刘向交警部门自首后,因涉嫌交通事故被拘留。然而,记者了解到,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刘被释放,目前在他的家乡安徽阜阳。
卡车司机的“逃跑”被确定为主要责任
汽车司机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卡车。可以合理地说,汽车司机阿强应该承担所有责任。但是,由于刘涉嫌逃跑,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交通警察部门认定车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立即停车,未能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导致车辆速度、装载等证据丢失。公安机关无法查明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醉驾的阿强只承担次要责任。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刘的律师表示酒后驾车,昏迷不醒,反应迟钝,超速行驶,这是追尾事故的根本原因,他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刘驾驶的拖拉机和拖车已分别由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应在交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目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因为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确定刘是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焦点:卡车司机知道事故吗?
在昨天的审判中,双方的争议无疑集中在刘是否知道这起事故上。
事发后,刘坚称自己不知道事发时自己被追尾。直到凌晨4点开车去清远卸货,他才发现车尾被撞,并立即向清远警方报案。我不是故意逃跑的。我回到安徽是因为我家里有事。
两辆汽车发生了激烈的碰撞。难道刘没有听到一声巨响?在这方面,法官也在昨天的庭审中提出了问题。刘的律师回应说,因为是冬天,窗户是关着的,所以事故发生时没有声音。
原告表示,根据事发时的民警莫先生的询问记录,被告刘在事故发生后在紧急道路上停车后离开,刘清楚地知道这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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