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信息网依托最权威、最丰富、最及时、多媒体的本地新闻资讯为基础,以凝聚强、互动快、情趣高、影响大的互动传播平台为手段,以政务服务、商务服务、便民服务、增值服务为特色,充分满足网络时代广大群众对信息传播服务的新需求。

主页 > 新闻 > 这名3岁的女孩在老板娘身后穿过马路,被老板娘杀死。

这名3岁的女孩在老板娘身后穿过马路,被老板娘杀死。

来源:佛山日报作者:邓福琳更新时间:2020-07-13 14:10:02阅读:

本篇文章552字,读完约1分钟

[我父亲在餐馆打牌,我3岁的女儿被车撞死]芳芳,一个3岁的女孩,和她的父亲阿丰去了肖敏经营的餐馆。晚饭后,她的父亲专注于打牌,而女孩和肖敏出去,死于交通事故。昨天,三水法院审理了这起责任纠纷,并判肖敏承担10%的责任。

这名3岁的女孩在老板娘身后穿过马路,被老板娘杀死。

人物:3岁的女孩芳芳,芳芳的父亲阿芳,餐馆老板肖敏

发生了什么事

2013年10月的一天,芳芳和父亲去了三水的一家餐馆。晚饭后,父亲阿凤和三个朋友在酒店的包间里打麻将,3岁的芳芳和酒店老板的两个孩子在酒店里打麻将。与此同时,应阿丰的要求,店主的妻子肖敏曾带着孩子们去附近的一家便利商店买东西吃。

这名3岁的女孩在老板娘身后穿过马路,被老板娘杀死。

大约一个小时后,肖敏抱着儿子去附近的市场买东西,芳芳跟着她,过马路时被车撞倒。她获救后死亡。交警最终认定事故的主人和芳芳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所有人和保险公司赔偿阿丰夫妇40多万元。

这名3岁的女孩在老板娘身后穿过马路,被老板娘杀死。

法庭听证

肖敏只提供餐饮服务,阿丰应该负责监管儿童用餐。阿芳只关心打牌,而忽略照顾孩子,这在事故中犯了很大的错误,而且没有证据表明肖敏愿意帮助她照顾孩子。与此同时,肖敏发现芳芳在过马路前跟在他后面,但并没有阻止,当他发现芳芳向前跑时,并没有及时阻止,这违反了正常的社会评价标准,是事故的责任。法院裁定他应承担10%的责任,并赔偿67000多元。

这名3岁的女孩在老板娘身后穿过马路,被老板娘杀死。

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标题:这名3岁的女孩在老板娘身后穿过马路,被老板娘杀死。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2698.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佛山日报网介绍

佛山日报信息网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城市综合信息门户网站”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力争在成为佛山市“最强大的新闻资讯、城市综合信息、消费者(读者)及工商企业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的数据库网络平台,最具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网络广告、电子商务及其他增值服务供应平台。”从而获取网络内容产品、广告及增值服务的经营收入,逐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成为佛山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为佛山新闻数字城市建设和信息化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