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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嵩明县发布房地产新政10条措施

来源:佛山日报作者:邓福琳更新时间:2024-09-13 14:42: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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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嵩明县召开关于打造“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暨借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嵩明县贯彻落实昆明市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打造“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


《十条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嵩明将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包括强化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保障性住房服务功能;盘活现有棚改资产,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保障房建设公司实施一批“棚改保”;鼓励有关企业以盘活、租赁等方式增加房源,提高县域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力,落实中央、省市要求,把租购并举制度落实到位。



其次,嵩明贯彻落实“旅居云南”重大部署,围绕“七彩云南、养老福地”总体要求,打造“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系统推进“万人旅居嵩明”三年行动;出台具体政策,重点支持企业盘活存量房源,服务旅居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盘活新增保障性住房、推动“异地养老”,以旅居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存量去化。“嵩明将抢抓‘旅居云南’的重大机遇,借力推动房地产存量去化进程。”嵩明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唐海称。


全面取消所有落户限制


第三,嵩明将坚定不移建设“好房子”,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多样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包括认真落实车位配建、住房公积金等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建设第四代建筑、绿色建筑等高品质多样化的住宅产品。积极倡导和引导驻嵩企业、院校等,以“团购”“订制化”等模式,为职工提供更好更优的居住环境,助力住宅产品的销售,实现双赢发展。



最后,嵩明将严格执行《昆明市土地供应组价指导意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同时,明确允许建设单位分批次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支持企业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做好要素保障;持续加大用地配套投入,探索推进房地产用地“熟地”供应模式;全面取消所有落户限制,购房落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吸引更多人到嵩明居住。


“嵩明诚挚向大家发出邀请,将以良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家人的热情,欢迎更多人的到来。”唐海表示,希望更多优质企业到嵩明考察,投资兴业,抢抓良好政策机遇,实现共赢发展。



标题:全省首家!嵩明县发布房地产新政1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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