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多名市民被扔进垃圾箱
[20多个市民隐私垃圾桶被丢弃]最近,一些市民在禅城区城门头申申广场的垃圾桶里发现了重达16磅的纸质材料,其中包括20多名当地市民的个人信息,涉及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各种隐私信息。涉案金融公司回应称,其员工在公交车上睡着后失踪,细节仍在调查中。
后来,一个陌生女人打电话来说,这些材料被丢弃在城门头下沉广场的垃圾桶里。“这些材料被用于销毁,两周内的某一天,它们被扔进垃圾桶,以为环卫工人会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相比之下,电话号码与材料中的快递单相同,收件人是禅城区城门头路国际商务中心。经证实,打电话的妇女是该公司的一名雇员唐,但唐拒绝回答为什么顾客的详细资料被扔垃圾桶销毁。
财务联盟声明
财务联合公司的两名员工表示,该公司是深圳财务联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唐确实是该公司的一名员工。
该公司经理宋先生回答说,在问了唐之后,唐说他在乘公共汽车时睡过头了,把顾客信息留在了公共汽车上。后来,他担心客户会被追究责任,所以他没有向公司解释。“这只是她的个人声明。至于细节是否属实,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理宋说。
律师说
“欺诈者很容易利用从客户那里泄露的这些详细信息。如果客户因欺诈而遭受损失,并且与金融联盟的雇员存在因果关系,则根据民事诉讼法,金融联盟应承担民事责任。”著名律师、佛山CPPCC律师徐玉发说。“如果客户泄露信息,甚至危及人身安全,那么金融公司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是因为公司管理层的疏漏导致员工泄密;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追究其责任,但如果后者是由无意过失造成的,则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徐羽发说道。(来自杜南。com)法律链接: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身份数据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数据和交易记录的丢失和损坏,防止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的泄露。
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予以处罚;根据不同情况,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取消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与金融行业相关的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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