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信息网依托最权威、最丰富、最及时、多媒体的本地新闻资讯为基础,以凝聚强、互动快、情趣高、影响大的互动传播平台为手段,以政务服务、商务服务、便民服务、增值服务为特色,充分满足网络时代广大群众对信息传播服务的新需求。

主页 > 新闻 > 南海一名美容师因隆鼻失明被判缓刑

南海一名美容师因隆鼻失明被判缓刑

来源:佛山日报作者:邓福琳更新时间:2020-07-10 06:01:02阅读:

本篇文章594字,读完约1分钟

[我想隆鼻的时候是个瞎子]南海的一个美容师被判缓刑。]南海保利沃特敦的一家美容店无证经营,美容师也无证行医,导致客人隆鼻时右眼失明。昨日,南海区法院告知,美容院店主申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无证美容师赔偿60万元。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他三年监禁,缓刑四年。

南海一名美容师因隆鼻失明被判缓刑

案例审查

2013年11月15日上午10点,当时年仅24岁的阿英去佛山保利水城的一家美容院做隆鼻手术。

据了解,美容店经营者为申、邵某(另行办理),无医疗机构资质和营业执照。申在未取得医生资格的情况下从收受6000元,并非法为她注射麻醉剂和透明质酸用于隆鼻。

南海一名美容师因隆鼻失明被判缓刑

然而,由于药物的影响,阿英右眼和鼻子疼痛,随后被转到广东省人民医院和第二省人民医院治疗。形势一度危急。

经鉴定,阿英的右眼没有光感(失明);右脸和鼻子上的疤痕形成;鼻尖和右鼻翼部分缺损(中度面部损伤),达到七级残疾。事发后,一度“失踪”的沈直到今年年初才被警方逮捕,随后又以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阿英还向沈等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60万元。(摘自《珠江时报》)

南海一名美容师因隆鼻失明被判缓刑

法院听取了判决

2014年12月9日,南海区法院宣布,美容店店主沈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因非法行医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此外,在民事赔偿方面,被告人沈与达成调解协议,申于2014年11月8日前向支付20万元,其余40万元于2015年11月8日前分两期清偿。对沈的行为表示理解,并要求从轻处罚。

标题:南海一名美容师因隆鼻失明被判缓刑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2292.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佛山日报网介绍

佛山日报信息网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城市综合信息门户网站”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力争在成为佛山市“最强大的新闻资讯、城市综合信息、消费者(读者)及工商企业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的数据库网络平台,最具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网络广告、电子商务及其他增值服务供应平台。”从而获取网络内容产品、广告及增值服务的经营收入,逐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成为佛山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为佛山新闻数字城市建设和信息化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