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广州:幼女结交不良朋友遭性侵
南方日报(记者/洪宜通讯员/赵璐卓君)最近性侵犯的幼女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越秀区法院少年法庭最近判决了强奸幼女的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判决。
据公诉机关称,被告人阿威(化名) 16岁,正在读中学三年级。 被告阿平(化名) 17岁,在高职读学生。 年6月,二被告人和五个朋友(四男一女)一起在阿威家打牌。 那天晚上,十几个女孩下楼来接朋友莉莉(化名)。
莉莉是中学一年级学生,不到14岁。 那天晚上穿着制服去阿威家玩,莉莉不认识别人,所以到了阿威家后,就在房间里睡觉了。 那时,阿威、阿平等的六个男孩兴起,开了黄色玩笑,剩下的几个人开始催促阿威和莉莉发生性关系,阿威冲动地进屋和莉莉发生性关系。 后来,阿平看了病情,受不了冲动,和莉莉发生了性关系。 莉莉在陌生的房子里很难抵抗,所以第二天回家后通知父母马上报警。
审判中,阿威流着阿平和眼泪,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请求受害者莉莉原谅。 受害者莉莉的母亲掩饰不住兴奋,哭得说不出话来。
一时冲动,毁了三个年轻人的前途。 越秀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告人阿威、阿平通奸未满14岁的受害者被认为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必须依法受到重罚。 但是,鉴于阿威犯罪时已经不满14岁,阿平不满18岁,必须依法减轻或减轻处罚。 另一被告人向受害者道歉,家属向受害者赔偿经济损失,得到受害者的理解,必要时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被告人阿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阿平被判处11个月徒刑,缓刑1年10个月。 保护受害者,该院下达了禁令,禁止两被告人在宽限期内接触受害者。
记者说,阿威不是结婚生孩子,而是母亲在生他的第二天离开,跟着祖父的生活。 为了隔世教育,祖父纵容,平时疏于管教。 而且阿平的家庭条件也很差,母亲生病了,父亲一个人打工养家糊口,顾不上阿平的教育问题,迷惑了他。 法官建议各父母平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视教育,尽量注意、爱护孩子,让他们感到家庭温暖,加强教育,让未成年人知道法律,不要违反法律。 作为女孩的父母,你必须注意教育。 监督管理女孩晚上不回家,交坏朋友,可以保护自己。
(原标题:广州:幼女朋友被性侵犯)
标题:【热门】广州:幼女结交不良朋友遭性侵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22680.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心灵鸡汤:
上一篇:【热门】56车相撞 95人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