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减免退还
新报昨天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城市基础设施补助费减免或返还的手续》,并确定了该如何减免或返还城市基础设施的补助费。
城市基础设施的补助费是对新建住宅建筑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以来,这笔存款曾经被称为“市政建设费”、“市政建设补助费”、“辅助设施建设费”等,在一些易名后,这笔存款现在被称为城市基础设施 目前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每年征收额为15亿-17亿元。
根据国家规定,保障性住房、经济适房、学校安全校舍工程以及小屋区和旧住宅区的维修和改造,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的补助费。 另外,关于计划调整带来的建设面积大于实际建设面积、建设部门根据情况停止建设、取消原来的建设工程等,根据事实要求大致返还。
减免或返还城市基础设施补助金的程序:
1 .申请机关向市建委提交申请资料。
2 .办理人员初审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或返还资料。
.经营者具体审查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减免或返还具体范围,计算相应的金额等(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机构的意见),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第一领导批准。
4 .市建设委员会按照市政府第一领导的指示通知相关部门、机关处理。
(旧标题:城市基础设施补助金可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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