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靠倒卖增值税发票挣钱 一中间人被警方逮捕
据大江晚报报道,在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特别行动中,芜湖市警察相继破案。 最近,记者从廿江经侦大队那里解决了该队虚开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件。 其中一人通过倒卖增值税发票赚钱,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说今年5月上旬,廿江经检大队收到了事件线索,芜湖商贸企业自去年7月以来,没有实际商品交易,从合肥元茂物资有限企业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江弋经侦探大队知道后,立即传唤该商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张某矢口否认虚开了增值税发票的事实。 为了查明事件,廿江经侦探大队对两家企业之间有无实物交易、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根据调查,芜湖的这家商贸企业以煤炭经营为主业,但合肥元茂企业不经营这种产品,两者之间没有业务合作关系,张先生与元茂企业的员工也不认识。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侦查民警发现张某通过姓汪的中间人,从合肥元茂企业中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汪某说,他和张某以前是同事,受张某委托,他通过熟人,从去年7月到10月期间,从合肥元茂企业购买了共计7张,价值税共计60多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了部分“利润费”。
在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承认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补充了10万余元的税金。
据民警介绍,汪某原来也做煤炭生意,在生意往来中认识了很多人。 在交往中,他发现很多企业需要增值税发票,发现一点企业有剩余发票,他倒卖增值税发票,从中产生了赚“利润费”的想法。
张某做煤炭生意,要向芜湖县企业出售20万元的煤炭,对方到货时要求开增值税发票。 实际上,张先生购买煤炭时没有从家里收到增值税收据。 他要向下一家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按17%的税率缴纳3.4万元的税金。 这笔生意不仅赚不到钱,还得赔钱。 于是,他想出了汪某这个“能人”,花了两万多块钱,从合肥的一家企业购买了近2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抵扣。
实际上,汪某怀疑不仅是张某介绍和买卖增值税发票,还为广东、江苏等公司介绍和买卖增值税发票。 根据江苏泗县法院的判决书,汪某去年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据民警介绍,经纪人以8%—9%的价格从其他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票面价值的10%的价格倒卖,大多从中赚取约1%的差额。 如果发票的面值是10万元,经纪人多收1000元的“利润费”。 但是,为了不被有关部门发现,这些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面值往往不超过10万元,以小额、多种方法进行虚开。
很多人可能对增值税发票不太了解。 民警说,增值税是倾销税,征收时税务部门使用退税的方法。 例如,公司购买商品的发票是1000元,销售的商品发票是1200元,他实际上以有附加值的200元交税。 也就是说200元×17%=34元。
也有像石油领域一样,加油时不索取发票的私家车主。 那样的话,加油站就有多馀的发票了。 收款发票3万元,如果只是给客户开了2万元的发票,还剩下1万元的发票,有了虚开发票的空间。 购买增值税发票的人需要支付面值的10%左右,与增值税发票的17%税率相比可以逃税。
据民警介绍,中国《刑法》对虚开增值税发票有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出口退税、扣除税金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税额大或情节严重的,处罚加重。 (记者马正超)
(原标题:倒卖增值税发票赚钱的经纪人被警察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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