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遗体捐献,该了解那些法律法规?
制图/钟文静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器官移植得以实现,但这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受我国以前传来的观念的影响和制约,对器官提供了解或想提供具体的过程和哪个部门 对此,本报邀请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明和嘉立军律师详细说明了器官捐赠的具体过程和其中应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
例1 :天水两老人无偿捐赠遗体
年2月12日,一生从事教育事业的天水老教师钟志新在甘肃省遗体捐赠申请表上写道:“我自愿把自己的遗体无偿捐赠给医学科学事业,为提高祖国的医学教育和疾病防治水平,贡献了自己最后的力量。”
今年5月20日,天水市第二具遗体捐献者83岁钟志新的遗体从医院运到兰州,实现了老人生前的约定。
例2 :捐助者病危时无法提供访问服务
今年11月11日,身患重病的武汉年轻人风当天下午在电话上与红十字会谈论了遗体的捐赠事宜,但病情危重,无法填写。 红会说:“不自己填写的话,不捐赠,不提供访问服务。” 后武汉红十字会副会长当天解释说,接线员不是红会的正式员工,而是招募的志愿者。 武汉红十字会是湖北省内唯一接受遗体捐赠的机构,因此捐赠的员工只有一人,不能提供访问服务。 武汉红十字会12日下午派人去医院看望小风。 小风说捐款的初衷不会改变。
主持人:本报记者赵野嘉宾:甘肃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明
甘肃合并律师事务所律师嘉立军
主持人:现在中国器官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省又有什么具体规定?
嘉立军:目前中国在器官移植技术行业已达到世界水平,但遗体器官捐赠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器官移植临床救治工作和移植医学的迅速发展,器官遗体捐赠还没有专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 具体来说,是参照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执行的,有些省市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遗体捐赠条例》。 2002年我省也发布了《甘肃省遗体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陈明:我省已于年成立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设立甘肃省人体器官捐赠委员会、甘肃省人体器官捐赠事务所和甘肃省人体器官捐赠专家小组,负责全省人体器官捐赠管理工作。 现在,为了完善遗体捐赠事业的机制,我省红十字会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甘肃省遗体捐赠条例(草案)》的调查论证事业,今后我省遗体捐赠事业将根据立法加以规范。
主持人:人体遗体捐赠的基本流程和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陈明:关于遗体的捐赠,我们应该服从自愿、无偿的大体。 捐赠意愿应该书面传达给当地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进行遗体的捐赠登记手续。 献体的流程:1.红十字会接受志愿者的来访和电话咨询。 2 .红十字会、红十字遗体捐赠受理处向自然人提供1式4份甘肃省遗体捐赠申请登记表(志愿者提供本人1寸免冠照片5张)。 。 .红十字会、红十字遗体捐赠受理所为了填写合格的志愿者,各提交一份遗体纪念证、遗体捐赠登记书、捐赠卡。 4 .遗体志愿者死亡后,执行人通知红十字遗体捐赠受理处接受。
嘉立军:遗体捐赠是指在自然人生前自愿死亡后,其执行者将遗体器官的全部或部分捐赠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或者生前没有表示反对捐赠的自然人死亡后,配偶、成人孩子、父母书面共同将遗体器官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捐赠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给自然人捐款的意愿应该被尊重。 在自然人生前表明捐赠意愿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其捐赠意愿。 在自然人生前表示不同意捐赠遗体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背生前意愿,不得强制、欺诈或者让别人捐赠遗体。 我国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遗体或从事与买卖遗体有关的活动。 关于遗体的捐赠,应该遵循自愿、无偿的基本。
主持人:现在我省遗体捐赠事业的具体情况怎么样? 你对遗体的捐赠有什么建议吗?
陈明:根据《甘肃省遗体捐赠管理暂行方法》,省红十字会每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0个红十字遗体捐赠受理站,要点设在大中专医学院、省级医疗结构,遗体捐赠受理主要是兰大医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等10所大学,器官
嘉立军:我国必须学习发达国家遗体捐赠移植方面的先进立法经验,尽快制定我国遗体捐赠移植法。 遗体捐赠事业,有必要把以下的文案上升到法律这一水平进行规范,把遗体捐赠理念和事业流程普及到社会公众,推进和保障我国遗体捐赠移植事业健康的迅速发展:1.明确遗体捐赠的主管部门和相关承包部门 2 .明确进行遗体捐赠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接受遗体器官捐赠登记的主体和程序.明确接受遗体的主体和程序4 .对遗体捐献者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纪念,明确能够发扬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5 .遗体捐赠事业
当然立法的目的是实现遗体捐赠规范化的迅速发展,但遗体的分配和采用也应该有规范的要求和步骤。
■记者调查
我省11年只有15人捐献了遗体
2009年12月,天水市花季少女吴亚红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重症期间她病死后捐献了遗体,得到了父母的同意。 天水市红十字会的员工听说后,拿着甘肃省的遗体捐赠申请表去了自己家,亚红在遗体捐赠申请表上认真地签了自己的名字。 她去世后,媒体如此称赞。 “生命,只有一次和一次就会变得更宝贵。 但是,遗体捐献者一时获胜,提高了生命的价值,得到了永远……”
“遗体是医学科学研究、医学教育不可缺少的资源,遗体利用是医学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 省红十字会的救济、救护到处都是张捷介绍给记者,自2002年我省发布《甘肃省遗体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省实现了只有15人捐赠遗体的愿望,这个数字来自我省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教育的实际需要吗
“从年到现在,我省实现了6例器官捐献,共计20个大器官(心、肺、肾等),5个角膜,即这6个器官捐献者复活了20人,5人恢复了光明。 ”。 说到器官捐赠,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明感叹道。 陈明表示,受现在以前流传下来的思想影响,遗体的捐赠暂时无法接受。 “这需要媒体的进一步推广,让更多人理解遗体捐赠的意义和具体处理流程,推动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的迅速发展。
甘肃省红十字会遗体捐赠咨询电话0931-4818207
本报记者赵野
(原标题:遗体捐赠,应该知道那些法律法规吗? )
标题:【热门】遗体捐献,该了解那些法律法规?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22501.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