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青年员工公寓优先入住要求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寓所属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优先安排入住:
1.前一年在这一领域的纳税大户;
2.大型骨干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重点项目(税源)企业、金融机构、上市企业(含上市储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并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和较强的成长性;
3.开展本地区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符合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
4.所在单位的团队已由省、市创新人才团队组建;
5.具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单位;
6.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7.纳入本地区年度重点投资项目;
8.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外资”单位;
9.在申请前一年,单位年纳税密度达到100万元/亩或100万元/千平方米(软件和电子信息服务单位年纳税总额达到100万元);
10 .经有关部门认定,应优先考虑住房保障企业。
标题:禅城青年员工公寓优先入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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