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嘉实资本中节能绿色建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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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本所将于2017年12月28日起为“嘉实资本节能与绿色建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节能与绿色建筑”)提供转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节能绿色建筑”的转让业务。
二.“节能绿色建筑”的成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日。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名称为“节能A”,股票代码为“116714”,到期日为2029年6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半年,本金按年偿还;该证券被称为“节能优B”,股票代码为“116715”,到期日为2029年6月28日,本息支付方式为半年。
三.“节能优A”的单笔申报最小数量为10,000,而“节能优B”的单笔申报最小数量为10,000。
四.对于首次参与“节能绿色建筑”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在参与转让业务前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V.《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适用于“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事项的转让。
特此宣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5日
标题:关于为“嘉实资本中节能绿色建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20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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