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了20%
【2017年佛山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约20%】由五个省级部门联合发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昨日在官方网站——省环保厅正式公布。《细则》规定了广东省对PM2.5年平均浓度改善情况进行评估的目标,其中广州、东莞、佛山和顺德区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在2017年下降20%左右。
《细则》明确规定了广东省评估PM2.5年均浓度改善情况的目标。目标降幅最大的广州、东莞、佛山和顺德区要求2017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20%左右;。到2017年,河源、茂名、汕尾、阳江和湛江的PM2.5年均浓度将不会超过35 μ g/m3,首次达到国家新标准的要求。
去年,《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在省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办法》要求在最终评估中对空气体质量改进目标的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即如果2017年的空气体质量改进目标完成,则视为通过评估,否则为不合格。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标题:2017年,佛山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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