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民生项目决策 应建立公众征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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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杰
在每年年底和“两会”期间,各级政府都要启动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有的称之为“十件实事”)。毫无疑问,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受到人民的欢迎和期待。
民生工程的关键是问“民意”。建议如下:第一,重大民生工程来自群众。在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初期,应通过五个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即新闻媒体的收集;领导来信和“省(市)长信箱”收集;《人民来信》和信访接待集;收集NPC代表和CPPCC成员;各省、市(县)及直属单位代收。还可以通过设立调查点、举办座谈会、走访家庭、在线阅读论坛和收集问卷来广泛征求人们的意见。
二、重大民生工程坚决依靠群众。对有关部门形成的民生工程初步规划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民意调查应广泛用于重大公共决策,为政府机构提供智库服务,并帮助决策参考。同时,适当引入第三方机构,如媒体、政党委托的调查机构,因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官方与舆论领域的沟通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重大民生工程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为群众监督重大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办公厅收到计划部门提交的修订决定草案后,应当重新进行审查。决定正式公布实施后,起草部门应跟踪收集公众意见和媒体报道的回应,及时采取措施,为完善决定或发布必要的补充文件做好准备。重大民生工程的建立,NPC和CPPCC组织应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是辽宁省政协委员、全国民主建设协会锦州市委员会主席)
标题:重大民生项目决策 应建立公众征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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