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河南省新型文化业态项目可申报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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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电近日,河南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申请2018年省级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新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正式发布。根据通知,依法在河南省注册或总部设在河南省、从事与新文化业态相关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申报。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2018年省高增长服务业支持新文化产业项目专项引导基金”了解到,今年资金支持范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模式、新商业模式和新产业融合模式的新文化产业项目,主要包括:
1.数字文化产业项目: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制作、传播和服务的项目,涵盖动画、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设备、数字艺术展览、文化内容数字资源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
2.文化创意、新文化休闲娱乐、新表演艺术项目:创新、文化属性强、产业价值大的文化创意项目;新技术、新内容、新形式、新手段的文化娱乐表演艺术项目。
3.整合项目:重点支持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教育、金融资本、设计服务等相关产业整合发展的项目,包括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创意在设计、制造、商业、旅游等实体经济领域的整合应用与整合开发、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对接整合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
4.特色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依托独特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型、技术升级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地方文化产业项目,包括传统手工艺的创意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和创意设计、传统手工艺融入现代生活、特色文化旅游、特色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会展交易服务平台建设。
5.其他新的文化业态项目:文化双创新和微文化企业孵化平台项目、文化产业服务平台、艺术贸易和社会艺术培训项目、引导居民文化消费相关项目等。
根据申报指南,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一个企业集团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包括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项目)。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申报必须经企业集团审核并出具推荐书;申报的财政资金金额不得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的30%。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介绍,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以下是《2018年省级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基金支持新文化创业项目》全文:
2018年,省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基金支持新文化业态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河南省省级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茂〔2014〕86号),特制定2018年省级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新型文化业态项目。
一、申请主体
在河南省合法注册或总部设在河南省,从事新文化业态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模式、新商业模式和新产业融合模式的新型文化项目,主要包括:
1.数字文化产业项目: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制作、传播和服务的项目,涵盖动画、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设备、数字艺术展览、文化内容数字资源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
2.文化创意、新文化休闲娱乐、新表演艺术项目:创新、文化属性强、产业价值大的文化创意项目;新技术、新内容、新形式、新手段的文化娱乐表演艺术项目。
3.整合项目:重点支持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教育、金融资本、设计服务等相关产业整合发展的项目,包括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创意在设计、制造、商业、旅游等实体经济领域的整合应用与整合开发、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对接整合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
4.特色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依托独特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型、技术升级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地方文化产业项目,包括传统手工艺的创意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和创意设计、传统手工艺融入现代生活、特色文化旅游、特色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会展交易服务平台建设。
5.其他新的文化业态项目:文化双创新和微文化企业孵化平台项目、文化产业服务平台、艺术贸易和社会艺术培训项目、引导居民文化消费相关项目等。
三、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成立,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无违规、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2.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始于2015年1月1日之后,自2015年以来未获得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2)总投资的至少30%已经完成。
(3)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条件:思想内容积极健康,艺术表现形式新颖,地方文化特色显著,具有产业开发价值,市场开发潜力大,能够或已经形成较强的品牌效应和较大的影响力,预期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四)申请以奖代赈项目的条件:项目已正式运行一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申请贷款贴息资金的条件:贷款合同已与银行签订并开始执行,贷款已及时偿还。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生产文化产品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投资于重要文化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不包括在申报中。
四.申请材料
1.《河南省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基金支持新型文化业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具有防伪编码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经合格中介机构认证的2017年6月会计报表原件;
4.项目完成投资额占投资总额30%的有效证明材料(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确认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单位承诺函;
6.对于基础设施项目,还必须提供:由合格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规划、环境评估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地方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7.对于文化内容项目,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审批项目应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和其他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8.对于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等项目,还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或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icp许可证或备案)复印件;
9.申请奖励更换资金的项目还必须提供:奖励证书、销售合同和合同中约定的基金银行会计凭证;
10.申请贷款贴息资金的项目还必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及合同约定的资金到户证明和利息支付证明复印件(由贷款银行签字盖章);
11.省级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基金储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和省级高增长服务业专项引导基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4)。
V.申请程序
申报单位经登记的县(区)文化局和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文化局和省辖市财政局,由文化局和财政局直接向省文化厅和财政厅申报;文光新(文化)局和财政局直接向省文化厅和财政厅报告;省级财政直接管理的县(市)文光新(文化)局和财政局经省级市文光新(文化)局审核汇总后,报省文化厅和财政厅;省级企业由主管部门推荐,直接向省文化金融厅申报。
省辖市、省财政厅直属县(市)、省财政厅直属县(市)文光新(文化)局、财政局对所辖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后,共同加盖省文化财政厅公章。
六.报告要求
1.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一个企业集团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包括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项目)。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申报必须经企业集团审核并出具推荐书;
2.申报的财政资金数额不得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的30%;
3.在2017年8月31日前结束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
4.申请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5.本项目申请的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从河南文化网下载。
标题:2018年度河南省新型文化业态项目可申报扶持资金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4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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