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铁禁入物品征求意见稿公布
据市政府网站报道:昨日(19日)发布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客运安全检查的通知》草案,对拒绝安检强行进站者将依法处理。意见稿还公布了地铁禁用物品目录,主要包括枪支、爆炸物和管制刀具等八大类。
公告内容
第一,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乘客应自觉维护安全检查秩序,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服从安全检查员的管理。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危险、违法物品的乘客,安全检查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车站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处理情况。
二是严禁乘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轨道交通车站(见《佛山市轨道交通乘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乘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检查员依法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
(二)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秩序的。
(3)侮辱或攻击安全检查员。
(四)携带法律、法规禁止的可疑违禁物品。
标题:佛山地铁禁入物品征求意见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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