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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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张学)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包括北京在内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今天是试点工作结束的日子。从7月1日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将全面推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告试点工作两年来取得的成绩和今后的工作安排。
会议现场中国经济网记者张学/照片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室主任胡伟烈表示,截至2017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案件7903件,诉讼案件1150件。在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为5162起,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35起。在被起诉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决定终结437起案件,这些案件都支持检方的主张。
中国经济网记者现场了解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6个典型案例更直观地反映了检察机关在启动公益诉讼制度方面的优势。例如,在诉前程序中,云南省宣威检察院向市森林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等发出了检察建议。针对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五个采石场长期采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宣威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决定关闭保护区内的所有非法采石场。对5个非法采石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同时加强了对保护区内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的监管。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增加了保护的刚性。湖北省十堰市云阳区林业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仍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当地党政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区机关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庭,区林业局局长在法庭上向社会道歉。案件宣判后,湖北省林业厅明确要求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采取防范措施,切实整顿和规范林业执法,开展全省规范执法自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试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领域和问题,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高公益诉讼效能。例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2016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配合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污染土壤违法行为。共处理了442起诉讼前案件,提起了107起诉讼。
比如加强水资源保护??江苏、内蒙古、甘肃、云南、湖北等地都开展了“保护长江生态”和“保护母亲河??“黄河”、“保护珠江源头生态”、“保护南水北调工程水源生态”等专项监管活动。另一个例子是加强对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内蒙古和陕西检察机关分别开展了“北疆生态屏障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长白山生态保护专项监督行动(603099,诊断单位),监督纠正了长白山地区生态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中的145项行政违法行为,督促林业主管部门清理整顿4万公顷林地,恢复湿地3.9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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