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两所大学明确退还住宿费
佛山大学
5月19日,佛山科技大学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宣布,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在2020年春季学期按照学生的统一安排,从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的自然日收取住宿费,超出部分将予以退还。具体工作正在处理中,住宿费将在近期分批合理返还。
广东东软大学
此前,广东东大也发布了退款消息。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校已将返校计划提交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COVID-19肺炎防控指挥部审批。具体退款金额将根据上级批准的实际停留天数计算。退款工作将分批进行。
此前,几个部门曾发布通知,澄清退款事宜
教育部发布了一份明确的文件
4月10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传染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预警》,明确规定住宿费用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提前收取,住宿费用不得在无住宿的情况下提前收取。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条件合理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广东4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澄清退款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防疫期间学校收费的通知》,指出住宿费用不应跨学年或学期提前收取,已收取的住宿费用应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的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前由学校合理返还。
具体方法是住宿费按每个学年10个月300天计算(每个学年5个月150天)。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至学期结束学生返校的统一安排,学校将在自然日收取住宿费,其余部分予以退还。本学期尚未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学校,从学生返校之日起至本学期结束,按自然日收取。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至少有20所高校明确发出通知,要求退还学生住宿费:
其中包括广东科技职业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韶关学院、暨南大学、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学院、广州康达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商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商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等。
标题:佛山的两所大学明确退还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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